(一)产品细则:
1、 贷款方:核心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的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的企业法人或股东个人。
2、 放款方:中国建设银行**支行。
3、 贷款利率:利息和服务费总计年化不超 7.5%。
4、 贷款期限:单笔贷款周期不超3-6个月,可随借随还,按日计息(待定)。授信与贷款对象
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下游的代理商、加盟商、客户、商场商户等。
(二)产品要素:
授信类型
信用贷款,基于贷款企业的法人代表个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征信情况给予的信用贷款、无抵押。
授信用途
贷款款项属于受托支付,核心企业下游贷款,直接打入核心企业账户;核心企业的上游贷款,直接打入供应商企业账户或供应商的上游交易对手。
用款期限
用款期限按照贷款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加1-2个月的缓冲期,放款期限尽量不超过半年,贸易类企业一般为3个月,养殖类企业一般为6个月,个别农业生产性项目为一年。
期限越短,风险性越低。" 核心企业白名单准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