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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科技专项)组织工作的通知

  • 颁发单位

    淮安市科技局
  • 颁布日期

    2019-07-31
  • 发布日期

    2019-12-06
  • 浏览

    959
  •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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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省苏北科技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科技专项)组织工作的通知》总要求,2019年苏北科技专项由富民强县、科技帮扶和省级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社会化运行奖补三部分组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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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省苏北科技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科技专项)组织工作的通知》总要求,2019年苏北科技专项由富民强县、科技帮扶和省级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社会化运行奖补三部分组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富民强县

1. 支持方向。围绕承担省苏北科技专项的原有培育的农业科技特色产业,及有关县区新申请培育的产业进行扶持,具体扶持的特色产业方向如下:

县区

特色产业

县区

特色产业

淮安区

蔬菜

金湖县

农业机械

盱眙县

特色水产

洪泽区

特色水产

特色种植与综合加工产业

食品产业

淮阴区

畜禽养殖及加工

涟水县

畜禽养殖及加工

食品产业

食品产业

2. 支持范围。(1)农业特色产业创新示范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50万元。(2)农业特色产业科研攻关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0万元(因项目实施需在企业建立试验示范点的,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20万元),此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限额见附件1)。(3)鼓励各有关县区积极挖掘并组织重大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20万元。集中连片面积达5000亩以上规模的特色园区,策划培育融星创天地、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为一体布局的农业创新创业载体;为培育省和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围绕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资源集聚策划培育的星创天地,可以纳入重大项目范畴进行申报。重大项目须在申报通知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出具书面推荐函并进行会商。

3. 组织方式及申报条件。(1)农业特色产业创新示范项目。由各县区科技局组织在其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农技推广机构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企业牵头申报的,建议企业与高校院所等技术或成果供给方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申报。(2农业特色产业科研攻关项目。市辖区范围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机构等,向市科技局申报(淮安市高教产业园区内各引进创新载体申报此类项目,须经开发区经发局同意)。县区范围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机构等,由有关县区科技局组织申报。

4. 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配套进行项目实施。

5.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照“封面、目录、项目信息表(参照附件2)、项目申报书(参照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顺序用A4纸正反打印,纸质封面装订,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左侧装订成册,并完善签字、盖章等程序。

6. 县区推荐项目以及市属单位推荐项目,应提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科技帮扶

1. 支持方向。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苏北“六个重点帮扶片区”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应用,带动片区农户增收致富。

2. 支持范围。涟水县、盱眙县和淮安区列入省定重点帮扶片区的区域,要积极开展调研,摸清地方产业发展技术需求,主动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大力提高科技帮扶项目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组织实施以带动当地农民致富、集体增收、产业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帮扶项目。

3. 组织方式。由各县区科技局组织在其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配套进行项目实施。

4. 鼓励措施。为深化实施科技“四位一体”精准助力“阳光扶贫”专项行动,鼓励驻淮高校院所利用自身的科技人才和技术成果资源,深入重点帮扶片区开展科技帮扶工作,凡是驻淮高校院所对接成功并获得立项的科技帮扶项目,同步给予相应高校院所及项目负责人以省苏北科技专项指导性项目支持。在科技帮扶项目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指导性项目也可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同等办理苏北专项验收证书。

5.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照“封面、目录、项目信息表(参照附件2)、项目申报书(参照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顺序用A4纸正反打印,纸质封面装订,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左侧装订成册,并完善签字、盖章等程序。

6. 县区推荐项目以及市属单位推荐项目,应提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三、科技服务超市奖补

2019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简称奖补资金)将继续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简称科技服务超市)开展公益性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高校院所资源向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江苏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1. 支持方向。围绕江苏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以科技服务超市为平台,推动科技服务超市示范店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引导高校院所加强送科技下乡的力度,集成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科技咨询、农民培训、科技创业、“互联网+”等各种社会化公益性科技服务,依靠科技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 奖补方式。主要考虑因素及权重分别为:(12018年度考评结果(受委托承担省科技厅“三下乡”有关工作承办的科技超市,年度考评结果视同优秀并给予重点支持),权重为30%;(2)申报奖补资金的科技服务超市建设规模与水平,权重为25%;(3)科技服务超市信息化服务平台应用,权重为10%;(4)科技服务超市总店组织科技服务活动参与情况,权重为10%;(5)科技超市服务取得的成效情况,权重为15%;(6)开展公益服务实际支出情况,权重为10%

3. 组织方式:(1)组织申报。组织科技服务超市分店(含便利店),申报在201811-20181231日期间内开展科技服务的奖补资金。2)材料上报。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编制申报材料,所在地县区科技局负责核实,并在当地政府公务网站公示1周后上报。

4.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是经省级确认科技服务超市的承建单位2)科技服务超市考评结果为合格以上,且确认时间达到1年以上。不带便利店的分店不得申报。

5. 申报要求:(1)各县区科技局统一协调辖区内奖补资金的组织和申报工作,要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2)分店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便利店的奖补材料。(3)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副本各一份。正本的附件需提供原件或高清照片的彩色打印材料。申报材料按照如下要求准备,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江苏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申报信息表;奖补资金申报分配表(建议明确分店与便利店分配比例,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便利店实得奖补资金的上限);分店与便利店相关情况信息表,分店与每家便利店分别编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均需加盖科技服务超市分店(或相关便利店)承建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材料需齐全、真实。

6. 申报材料(附公示材料证明)由各县区科技局统一汇总行文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四、职责与纪律

1.明确职责分工。市科技局作为苏北科技专项总体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并组织项目评审、立项备案、合同签订、绩效检查和验收等计划管理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项目主管部门界定:县区科技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作为具体项目主管部门;各高校院所申报的项目,由各自单位科技主管处室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市属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

2.剩余资金处理。有关剩余省拨经费原则上保留在县级财政并结转到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分配额度指标中使用。

3.强化审核责任。各县区科技局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983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科技局农社处。

2.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社处,仇志华、刘朋,电话:83673203

电子邮箱:haskjjncc@126.com

附件:1.特色产业科研攻关项目限额申报数量表

2.江苏省苏北科技专项项目信息表

3.江苏省苏北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

4.  江苏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申报信息表、奖补资金申报分配表等

5.推荐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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